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窑煤公司开展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季”活动

时间:2018-04-06来源:作者:点击数:

日前,窑煤公司安委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季”活动》的通知,指出甘肃省安委会将2018年确定为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”,按照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”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和集团公司统一安排,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”的自查自纠、建章立制阶段。为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,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,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,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二季度开展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季”活动。

 总体要求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弘扬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的思想,严格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责任制和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对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,认真查找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列出问题清单,拉条挂账,逐项整改落实,严肃考核问责,强化各单位、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,提升安全管理能力,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。

活动内容:安全生产责任自查自纠,自查遵纪守法到位。各单位要通过自查自纠活动,树立法治观念,把住法律“底线”,严格依法生产经营。自查安全责任到位。完善覆盖本单位各层级、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,完善安全生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责任体系,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、责任范围、责任清单,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。自查安全投入到位。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,保证安全培训教育、隐患排查治理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、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,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。自查安全培训到位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、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,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,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,不得上岗作业。自查安全管理到位。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完善,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,积极应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装备和新材料,实现高危行业领域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。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,实现事故隐患自查、自报、自改的闭环管理。自查应急救援到位。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。对危险物品的储存、使用单位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提高应急响应能力。

安全生产责任建章立制,各单位在安全责任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针对自查出的问题,组织整改,归类分析,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办法,补充完善原有制度、固化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新的制度,并制定实施考核办法,严格监督落实。

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落实,各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、专业隐患排查过程中要一并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,井下检查时,要提问作业人员上岗前对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认知,及时排查隐患,做好自我防范,保障安全生产。

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。高度重视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季”活动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加强检查督导。以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、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结合单位实际,落实自查自纠和建章立制等具体工作,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。

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,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,努力实现持续达标、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,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,强化岗位、职工的安全责任,营造全社会关注、参与、支持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。